• 站内搜索:
您的位置:首页 > 办事指南 > 因公出访
因公出访

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保管使用须知

浏览次数: 次

    一、什么是APEC商务旅行卡
    APEC商务旅行卡,是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各经济体之间相互为其商务人员提供多边长期签证和快速通关优惠礼遇的一种特别安排。
    APEC商务旅行卡持卡人凭有效护照和旅行卡在三年内无需办理入境签证,可自由来往于已批准入境的各APEC经济体之间,每次停留不超过两个月;并可在主要机场出境时享有使用APEC商务旅行卡专用通道的便利。
    二、加入APEC商务旅行卡计划的经济体有:
    中国、中国香港、中国台北、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文莱、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澳大利亚、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智利、秘鲁、墨西哥、美国、加拿大和俄罗斯。
     其中,美国和加拿大目前为过渡成员,不接受其他经济体的旅行卡申请,亦不为本国国民办理旅行卡,只为经济体持卡人提供签证申请便利及入出境通关便利。
    另外,大陆、中国香港与中国台北之间的人员往来仍按照现行办法办理,互不适用该卡。
    三、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的人员范围
    从事APEC事务的政府官员或负责旅行卡业务的政府官员以及在APEC组织任职的中国籍官员;民营企业人员;地方国有企业人员;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和港澳台资企业中的中方(大陆)人员。
    四、申请人的基本条件
    因工作需要经常前往APEC经济体;无刑事犯罪记录或被外国、特别是实施旅行卡计划的经济体拒签的记录。
    五、申请材料和申办程序及要求
    (一)民营企业人员、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和港澳台资企业中的中方(大陆)人员
    申请材料和基本要求:
    1.《申请APEC商务旅行卡专用事项表》1份(加盖企业公章),见附件1;
    2.《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表》2份(申请人签名并贴照片),见附件2;
    3.申请人有效护照复印件2份(核查护照原件);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5.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6.申请人简历1份;
    7.申请人所属企业简介1份(法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内容主要三方面:一是企业概况;二是近年来企业对外交往情况;三是企业及产品和申请人获奖情况);
    8.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申办程序好基本要求:
    1.申请人所在企业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属设区市(含省直管县、市)政府外事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其中,县市区属企业需先经县市区政府外事办公室预审,并提交由其出具的书面意见。
    2.设区市(含省直管县、市)外事办公室初审,出具《××市关于×××申请APEC商务旅行卡的审核意见》后连同申请材料一并送省外办。
    3.省外办复审后,对符合申办要求的,出具《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专用批件》,报外交部领事司审批。
    4.外交部领事司审批同意后,将申请人有关信息提交APEC各经济体审批,外交部领事司为获批的申请人制作旅行卡后交省外办颁发。
    (二)国有企业人员
    申请材料和基本要求:
    申请人向所属企业提交《关于为×××申请APEC商务旅行卡的请示》,见附件3。
    申办程序和基本要求:
    设区市(含省直管县、市)属国有企业亦按属地管理原则,与设区市(含省直管县、市)属民营企业人员申办程序相同。
    省属企业径向省政府外事办公室提出申请。
    持卡人系省、市管企业领导人的,由申办企业于获卡后7天之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三)政府官员
    申请材料和基本要求:
    申请人所在单位提交《关于为×××申请APEC商务旅行卡的请示》,见附件4。
    申办程序和基本要求:
    由申请人所属单位按因公出国管理审批程序和要求办理。
    六、旅行卡的保管使用和管理
    使用因公护照办理的旅行卡,同因公护照一并按因公出国证件管理。
    使用因私护照办理的领卡,为了方便企业人员使用,旅行卡由企业所在单位统一保管;对在民营企业兼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其旅行卡按我省有关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的规定管理。
    持卡人离开原单位或身份发生变化后,应及时将旅行卡退回。
    各企业要制定管理规定,报省外办备案,企业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在《APEC旅行卡操作框架》内管好用好旅行卡。
    每年1月10日前,企业须将上年度本单位人员的旅行卡的使用和管理情况,按申办程序报省外办。
    对因管理不善导致旅行卡遗失、损毁或被冒用并导致后果,以及不按照《APEC旅行卡操作框架》使用的单位或持卡人,省外办和外交部将视情予以通报批评、中止旅行卡的申办或使用,必要时注销持卡人的旅行卡。
    七、重新申请、换发及注销旅行卡
    (一)旅行卡有效期满,申请人可重新申请旅行卡,申请材料和程序与初次申请相同。
    (二)因旅行卡上注明的护照遗失、更换新护照等原因失效或破损需要更换旅行卡的,应按照原申办程序提出换卡申请(需提供办新卡用的护照复印件并将旧卡退回)。
    (三)遇下列情形之一,外交部领事司将注销旅行卡:
    1.持卡人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其所属单位认为其不宜继续持用,按申办程序提出书面申请。
    2.持卡人不遵守旅行卡管理办法。
    3.经外交部领事司认定有其它不宜继续持卡情形。
    八、有关费用
    外交部每卡收费720元
    河北省外事服务中心每卡收费400元
    九、其他事项
    (一)提前制卡
    企业如确有需要,可径向省外办提出提前制卡申请,在所涉及有业务往来的经济体批准后,提前制卡。
    (二)办理进度查询
    通过保定市外事侨务办公室查询进度
    联系电话:0312-3088501
 

文件下载:APEC相关材料.rar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