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负责对外缔结友好城市的报批手续;负责本市与外国友好城市的交往管理工作;负责来保访问的党宾、国宾及来保公务活动的驻华使馆外交人员及其他重要外宾的接待工作;承办市级领导对外交往事宜;负责我市与我驻外使领馆的相关联系工作;负责我市与外国驻华使馆和驻华国际组织的相关联系工作;负责全市各类重大、大型外事活动的联络、协调、礼宾接待、翻译等工作;负责保定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港澳同胞在保定居工作;负责港澳同胞对本市捐赠的办理工作;承办和指导港澳同胞的接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我市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在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的交流合作。
处长:李 驭
电话(传真):0312-3088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