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您的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2018年“四侨”考生中高考加分认证工作开始进行

添加时间:2018-03-09   浏览次数:  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2018年我市“四侨”考生中高考加分认证工作从即日起开始进行。依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市内子女、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以上简称“四侨”考生)参加普通中考的,给予总分增加10分的照顾政策;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本省的子女考生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给予其总分增加10分的照顾,所报考高校能否认可其加分照顾,以当年各学校招生章程为准;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本省的子女报考成人高等学校,给予其总分增加20分的照顾;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考生报考成人高等学校,给予其总分增加10分的照顾。
    按照河北省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要求,市外侨办从即日起至426日受理“四侨”考生身份认证,初审并统一报送省外办复审,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由省、市外侨办分别给考生出具《“四侨”考生身份证明》。考生在规定期限内,未交验相关证明或未进行公示的,录取时不予照顾。
   
请我市“四侨”考生在规定日期内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可登陆www.rrbuyw.com进行查询)到保定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侨务处办理身份认证,逾期将不再受理。

地址:保定市东风西路1号市政府1号楼1

联系电话:3088735 


上一篇:关于华侨回国定居审批事项移交市行政审批局的公告  下一篇:2018年度保定市“四侨”考生中考加分认证信息公示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