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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四侨”考生中高考加分认证工作开始进行

添加时间:2016-04-19   浏览次数:  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2016年“四侨”考生中高考加分认证工作开始进行

 
    2016年我市“四侨”考生中高考加分认证工作从即日起开始进行。依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市内子女、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以上简称“四侨”考生)参加普通中考的,给予总分增加10分的照顾政策;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本省的子女考生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给予其总分增加10分的照顾,所报考高校能否认可其加分照顾,以当年各学校招生章程为准;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本省的子女报考成人高等学校,给予其总分增加20分的照顾;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考生报考成人高等学校,给予其总分增加10分的照顾。

    按照河北省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要求,市外侨办从即日起至4月29日受理“四侨”考生身份认证,初审并统一报送省外办复审,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由省、市外侨办分别给考生出具《“四侨”考生身份证明》。考生在规定期限内,未交验相关证明或未进行公示的,录取时不予照顾。

    请我市“四侨”考生在规定日期内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可登陆www.rrbuyw.com进行查询)到保定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侨务处办理身份认证,逾期将不再受理。

    地址:保定市东风西路1号市政府1号楼1楼
    联系电话:3088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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